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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和深圳市平安保险合作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介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为什么要实行交强险制度?
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车辆商业保险业务
交强险与商业险区别比较
交强险 商业险
单证 保单按车辆种类分为摩托车3种,拖拉机2种 摩托车和拖拉机都只有一种保单
1.机动车使用内置型保险保险志,需贴在机动车挡风玻璃内侧右上角;
2.摩托车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需由被保险人随身携带;
3.保险标志必须在单证系统中进行销号处理; 1.使用保险卡,由被保险人随身携带;
2.保险卡不需在单证系统中销号;
条款费率 全国使用统一的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 各保险公司自行按市场情况制定报批
仅两个费率因子,2006年除少数地区外不实行浮动 费率因子按实际情况据实使用
收费方式 必须收取保费后方可出具保单和保险标志 各公司自行掌握
解除合同 1.除条例规定的4种情况外,投保人不得申请解除合同;
2.除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外,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投保人和保险人根据
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
1.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对责任免除事项,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2.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审核医疗费用。
4.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
5.提醒有挡风玻璃的机动车投保人将交强险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摩托车、拖拉机的驾驶人要随身携带。
6.告知投保人如何查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
7.应提示被保险人妥善保管交强险单证,按规定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
8.应提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或检验机动车等时,将交强险保单"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交公安交管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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